協助「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」災後復原 經濟部補助受災店家汰換設備,即日起受理申請

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造成災區內店家及攤商許多電器設備受損,經濟部爰辦理「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」方案,協助店家購置節能的電器設備。本補助自114年9月8日上午9時起開放線上申請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,符合資格的受災店家或攤商於114年7月5日至114年12月31日間汰換購置節能設備,可申請購置金額50%、最高新臺幣5萬元的補助。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表示,本次補助方案秉持「從寬從優從簡」的精神,旨在減輕受災店家的重建負擔,只要營業場所位於行政院公告之災區範圍內,且非歇業或解散狀態的店家,符合資格即可申請;本項補助方案也適用於地方政府列管之傳統市場及夜市攤商。 本次補助品項包含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為一級的空調、電冰箱及瓦斯爐及具有節能標章的照明燈具、冷凍櫃(箱)及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等,除分攤店家購置費用外,亦有助於未來降低營運成本。商業署鼓勵業者藉此方案補助,改購置更高效、節能的設備,可有效減少電器設備的用電量,為店家節省電費的支出。 申請店家於購置節能設備並安裝完成後,至補助網站進行線上申請。申請時只需填寫申請書、提供受災照片或證明文件、購買設備之統一發票、完工證明即可,另別忘了併傳送金融機構存摺封面等文件俾利撥付補助款。補助網站(https://www.essc.org.tw)提供本補助須知、申請書附件、受災證明範本等詳細資訊,歡迎查閱取用。如有補助規定或申請系統操作等問題,亦可撥打服務專線02-8978-5999,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。 發言人: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陳副署長秘順 電話:(02)2343-3300分機7003 電子郵件信箱:mschen@aoc.gov.tw 業務聯絡人: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林專門委員佳欣 電話:(02)2343-3300分機7411 電子郵件信箱:chlin@aoc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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